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,水利部以部令第56 、57号公布了《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和《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》两件规章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第56号令公布的《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,依据长江保护法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,结合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际,对2003年颁布的《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进行了全面修订,进一步细化落实了长江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 ,完善了禁止采砂期规定,强化了采砂总量控制和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管理,明确了疏浚砂综合利用监管要求,强化了跨部门联合执法、执法司法协作 ,联动完善了法律责任规定 。施行后将进一步规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,保障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。
第57号令公布的《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》,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、运行、管理机制要求 ,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,结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际,对1999年颁布的《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》进行了全面修订 ,进一步界定了水利工程质量事故概念,完善了事故等级划分标准,优化了事故调查程序 ,完善了事故报告要求,强化了工程处理措施,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、流域管理机构 、事故调查组、项目法人等各方责任 ,细化了迟报、谎报、瞒报事故的法律责任,并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衔接。施行后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,规范事故处理,保障工程质量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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